一直找不到歸屬的張愛玲作品的版權問題,最近因為哈爾濱出版社的一紙聲明在出版界引起反響,有人對哈爾濱出版社自稱擁有了張愛玲作品版權一事提出了質疑。張愛玲作品的版權到底是被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授權給了哈爾濱出版社,還是已提前進入公共領域,或是另有所屬呢?這個沉寂多年的問題再次引起了版權界的關注。
目前,國內已有50多種由各家出版社出版的張愛玲文集。但這個局面在今年7月被打破了,哈爾濱出版社在報上發表版權聲明,聲稱已擁有《張愛玲作品集》的簡體字中文版權。該聲明稱:《張愛玲作品集》之簡體字中文版權已由其合法版權繼承人正式授權哈爾濱出版社,哈爾濱出版社擁有該系列作品中國內地的獨家專有出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許可,均不得使用相關出版物全部或部分文字及圖片,任何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以及在互聯網上以電子文本方式刊登張愛玲有關作品的行為,均構成對哈爾濱社著作權的侵權。所有在中國內地以圖書形式非法出版、發行、零售相關作品者,必須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哈爾濱出版社保留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權利。哈爾濱出版社還給國內十幾家已出過或將要出張愛玲文集的出版機構打電話,告之他們停止出版。
據哈爾濱出版社稱,張愛玲著作權繼承人宋淇的夫人鄺文美委託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代理張愛玲作品的著作權事宜,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將版權授予內地的一家文化公司,該公司現在又與哈爾濱出版社合作,哈爾濱出版社由此而獲得了版權。
此事引起關注張愛玲作品版權人士的關注,並對版權歸屬產生疑惑。 就法律層面的問題而言,權威人士指出,張愛玲身後的版權問題是一個版權管理方面的特殊現象,但有一點可以質疑:鄺文美權利的合法性。因為當年張愛玲沒有財產權的法定繼承人,張愛玲將財產遺贈給當時在香港的友人宋淇夫婦,並指定林式同為遺囑執行人。從林式同的文章看,張愛玲1992年已經將遺囑寄給林式同,當時林式同認為太早,就將遺囑放在一邊,遺囑尚未經過公證。張愛玲在美去世不久,宋淇就去世了。宋先生去世時,其所繼承的那一部分張愛玲著作權是否被分配也不清楚,鄺文美尚在人世,已80高齡,身體也很不好。林式同也於2001年去世,遺囑是否執行? 都是未知之事。
張愛玲作品的版權問題比較複雜,她自己生前也沒有把版權處理好。張愛玲曾有過兩次婚姻,並無子嗣,其直系親屬方面還有一個弟弟也在她去世後一年亡故。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臺灣)到底擁有張愛玲作品的單本的版權還是全集的版權,到目前為止,都無從知曉。 |